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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作為委托方,委托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單位,改變傳統(tǒng)的由建設指揮部向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模式,改由代建單位向國家負責,確保國家投資資金得到有力控制;建議采用代建制模式來解決這一難題,即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委托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單位實施建設單位職能。
要真正發(fā)揮代理制度的作用,首先要弄清兩個問題。一是為了防止在執(zhí)行過程中代理建設制變形,各建設主體首先要明確代理建設制是什么,二是如何解決國家出資項目長期存在工期馬拉松、投資無底洞、質量無保障問題。
從目前建筑市場現(xiàn)狀來看,代理制度需要將初步設計批準分為兩個階段進行,以實施階段為重點進行代理制度。
實施階段國家應以目標責任制、風險索賠制和履約擔保制為主線,對工程建設過程實施動態(tài)控制;國家作為委托方,委托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單位,改變傳統(tǒng)的由建設指揮部向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模式,改由代建單位向國家負責,確保國家投資資金得到有力控制;在實施階段,使用單位應負責項目建設的外部環(huán)境,包括建設用地、用水、用電等資源提供問題;代建單位可以自營設計、監(jiān)理、招標代理等業(yè)務,但不宜自行承擔施工和采購任務,以提高自己的履約能力,合理轉移風險;國家投資管理部門為了保證國有資金得到合理利用,避免不正常的流失,就負責代建單位的選擇、項目功能設計與變更的審查認定、建設資金的管理和工程項目的驗收等工作。
建設市場與代建制
理論上的建設市場應該是:需方首先提出建設項目的功能要求,建方作為供方向需方提出滿足項目功能要求的報價,得到需方承諾后,建設合同形成;實際上建設項目的主體情況很特殊、也很復雜。例如,在水利工程項目中,地方政府作為需求者提出了建設項目的功能要求,但由于沒有建設資金,需要國家資金,需求者的所有權(資金者)和使用權(用戶)分離。
目前國家出資方式有兩種。一是國家資金以資金注入方式援助地方政府,地方政府依然以獨立的需求方式建立建設部門,另一是隨著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實施,國家資金以投資方式進入非經(jīng)營性政府投資項目,國家作為資金方、地方|考試大|政府作為用戶合作成為項目的需求方,委托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部門建設部門。為了區(qū)分地方政府部門作為獨立需求者構建設施的傳統(tǒng)指揮部模式,我們稱后者為代理制。
因此,代理制度具有
1、資金方面是國家,需要方面分戶和資金方。
2、建設者是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機構,被稱為代理機構。
常見的建設管理模式與代理制度的關系
項目管理制度
項目管理制度分項目管理服務和項目管理承包。由業(yè)主委托社會項目管理單位|考試大|對其項目管理行為進行咨詢、服務,稱作項目管理服務;由業(yè)主委托社會項目管理單位全權行使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職能,稱作項目管理承包。
這種模式與代建制比較接近,只是由所有權和使用權合一的業(yè)主代替了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地方政府和國家。理論上說,代建單位和建設單位一樣,都可以通過委托社會項目管理單位進行項目管理;但是實際上,由于代建單位本身就是項目管理單位,它不存在再次委托問題,因此可以理解為代建制是項目管理制的一種特殊形式。
在政府參與的項目建設中,項目管理制度與傳統(tǒng)指揮部模式相比,由于專業(yè)的社會專業(yè)項目管理機構介入,解決了只有一次教訓,沒有兩次經(jīng)驗的問題,但在解決工期馬拉松、投資無底洞的問題上,筆者認為沒有實質性的幫助。建議采用代建制模式來解決這一難題,即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委托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單位實施建設單位職能。
建設監(jiān)理制建設監(jiān)理是指監(jiān)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,依據(jù)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、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建設監(jiān)理合同,對工程建設實行的管理。
實際上是項目管理服務的特殊形式,目前實施的是施工階段的建設監(jiān)理制度,設計階段和招標階段的建設監(jiān)理還不成熟,實施較少。實施項目代理制度后,代理制度本身是社會專業(yè)項目管理機構,一般不需要監(jiān)理機構介入。但是,監(jiān)理部門也可以作為在建設市場繼續(xù)為項目法人提供項目管理服務和咨詢的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部門,為國家提供代理服務。
交鑰匙模式
由建設部門承包所有建設任務的建設管理模式。它是一種費用包干制,除此之外它和項目管理承包制相當接近。
由于“交鑰匙”模式采用費包干制風險較大,由社會專業(yè)化項目管理單位擔任建設主體已經(jīng)不大適合;一般應由具有一定規(guī)模的施工企業(yè)來實施較為合理,但這種模式的如何保證項目的使用壽命值得探討,因此筆者認為不適合公益性項目。
總承包模式(EPC)
建設單位將施工圖設計、預備采購和工程施工全部委托給一家單位實施的管理模式。該模模式可以降低建設部門的風險,將部分風險轉移到建設部門,因此無論是項目管理制度還是代理制度,建設部門都可以采用這種管理模式降低建設風險。